实用的保险合同汇编十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保险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保险合同 篇1一、保险合同生效要件
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
—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④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①主体合格。
②内容合法。
③思表示真实。
④采用书面形式。
二、无效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无效保险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①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塑庭受丝会公共利益。
②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保险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③无效保险合同自始无效。无效保险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与保护。
三、无效保险合同的种类
1.主体不合格的保险合同
2;内容不合法的保险合同
内容不合法的保险合同主要包括: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保 ……此处隐藏13090个字……险责任准备金中去除退保手续费用,剩余的退还给投保人。此时保险合同的解除也是具有溯及力的。第二、保险人因为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人仍然是有权利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保险合同解除之日时期间的保险费,这也是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具有溯及力的体现。这是因为,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具有溯及力,所以保险合同解除之后应当恢复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根据“危险承担说”,保险人的义务并不是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而是在整个保险期间都有保险义务。保险人对在保险事故发生前的危险承担,也是免除了投保人很大的经济忧虑和精神忧虑,此与投保人给付的保险费具有对价性,同时也符合利益平衡的原则,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此外,保险合同法定解除具有溯及力即恢复原状,可以有多种的方式来实现。不仅仅包括返还原物这种最基本的状态,而且也包括给付以替代物返还或者是作对等的补偿等其他方式。所以因客观情况的变化导致保险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仍然是有溯及力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之前所承担的危险责任,通过收取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保险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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